党建动态
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党支部工作制度
2018/8/15 澳门威斯人游戏平台网址v4.9.8(中国)信息有限公司 点击:6512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湖南省社会组织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试行)》、《湖南省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协会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1 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参加对象是支部全体党员,必要时扩大到协会非党员负责同志或全体员工。
1.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行业党委的有关决议、指示,结合协会实际情况,讨论制定贯彻落实计划和措施;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协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
2.具体要求:党支部大会议题根据行业党委相关要求和协会工作实际确定,会议议题提前通知党员;召开支部大会须有过半数党员参加;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须有过半数以上参会党员同意。
(二)党课制度
协会党支部党课每半年安排1次,一般安排在4月份和8月份。党课由支部书记主讲,必要时可安排其他党员讲,也可邀请老党员、专家、学者以及优秀党员进行专题讲座。
1.党课内容:党课教育的选题要有针对性,要紧密结合当前形势以及协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党课内容突出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党和国家有关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先进典型等。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2.党课形式:一般采取现场授课、观看专题录像视频、手机“微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
3.具体要求:党支部制定年度党课计划,明确专人做好党课准备和工作台账。支部党员都要自觉参加,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支部党课实行考勤制度。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党员听完党课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授课人要根据党课内容认真备课,课后要将讲课稿件交支部存档。
(三)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制度
协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1 次,一般安排在四季度召开,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要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党员和协会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解决思想问题,又解决实际问题,克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
民主评议党员在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每年1次。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动员、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支部书记讲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先锋模范作用、廉洁从业道德品质等。可根据协会实际情况采取发放民主测评表等方式,组织党员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参与测评。
1.做好会前准备。一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提前告知全体党员做好准备。二是引导党员联系实际检查自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情况,撰写发言提纲。三是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了解本支部成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四是广泛征求协会员工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
2.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书记应率先垂范,带头发言,以保证组织生活会质量。每个党员在作完自我批评之后,支部书记和其他党员都应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使大家的意见真正符合该党员的实际,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工作汇报会。对存在某些问题的党员,要帮助其在思想上认真剖析,做到既能解决重点问题,又能警醒全体党员。
3.做好会后工作。组织生活会后,支部要在7个工作日内向住建厅行业党委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四)谈心谈话制度
支部书记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每半年开展谈心谈话一次,时间安排在年中和年末。谈心活动可采取个别谈、集体谈等多种形式进行。支部书记即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的邀约谈心,提倡党员之间互相谈。支部书记要针对不同谈心谈话对象,选好话题,改进谈心谈话方式方法,真正达到交流思想、疏导不良情绪、加深了解和理解、消除误解的目的,增进党内团结。党员之间要以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心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对党员遇到的实际困难,党组织要真情关怀,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党支部要将党内谈心谈话工作列入年度计划,抓好跟踪落实。
(五)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协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个月开展1次,党日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由党支部根据住建厅行业党委的相关规定和协会工作实际确定,活动内容主要围绕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工作研究、革命传统教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邀请协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开展主题党日时,支部专员要做好筹划,做到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可拍摄照片或视频作为资料;主题党日结束后,要及时将活动记录台帐整理归档。
(六)党费收缴、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党组织规定,功能型党支部的党员参加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的支部组织的活动,党费在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缴纳。协会党支部要督促支部党员按时、积极缴纳党费。
党建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按照省住建厅行业党委的要求,从制定计划、开支范围和标准、活动组织、报销结算和监督检查都严格执行《关于严格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七)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落实“五必访”、“五必谈”制度,在党员患重病住院、遭受灾害、生活遇到特殊困难、工作不顺心的时候,支部须派人进行走访慰问;在党员遇到困难挫折、岗位变动、工作失误、矛盾纠纷、群众有不良反映等情形时,支部书记须与党员谈话谈心。每年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协会党支部要集中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
(八)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根据《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社会组织行业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党支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湘建〔2017〕168号)文件要求,凡涉及协会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等,协会党支部要坚持在支部大会会前充分酝酿决策,支部大会中集体讨论,支部大会后贯彻落实决策的程序。协会党支部对协会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负总责。
党支部大会讨论协会“三重一大”事项时,与会党员都应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进行表决,应获得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对一时未能统一认识的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待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协会党支部大会讨论协会重大事项时要有专人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在讨论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湖南省社会组织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试行)》、《湖南省社会组织功能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协会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1 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参加对象是支部全体党员,必要时扩大到协会非党员负责同志或全体员工。
1.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行业党委的有关决议、指示,结合协会实际情况,讨论制定贯彻落实计划和措施;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协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
2.具体要求:党支部大会议题根据行业党委相关要求和协会工作实际确定,会议议题提前通知党员;召开支部大会须有过半数党员参加;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须有过半数以上参会党员同意。
(二)党课制度
协会党支部党课每半年安排1次,一般安排在4月份和8月份。党课由支部书记主讲,必要时可安排其他党员讲,也可邀请老党员、专家、学者以及优秀党员进行专题讲座。
1.党课内容:党课教育的选题要有针对性,要紧密结合当前形势以及协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党课内容突出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党和国家有关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先进典型等。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2.党课形式:一般采取现场授课、观看专题录像视频、手机“微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
3.具体要求:党支部制定年度党课计划,明确专人做好党课准备和工作台账。支部党员都要自觉参加,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支部党课实行考勤制度。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党员听完党课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授课人要根据党课内容认真备课,课后要将讲课稿件交支部存档。
(三)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制度
协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1 次,一般安排在四季度召开,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要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党员和协会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解决思想问题,又解决实际问题,克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
民主评议党员在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每年1次。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动员、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支部书记讲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先锋模范作用、廉洁从业道德品质等。可根据协会实际情况采取发放民主测评表等方式,组织党员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参与测评。
1.做好会前准备。一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提前告知全体党员做好准备。二是引导党员联系实际检查自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情况,撰写发言提纲。三是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了解本支部成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四是广泛征求协会员工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
2.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书记应率先垂范,带头发言,以保证组织生活会质量。每个党员在作完自我批评之后,支部书记和其他党员都应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使大家的意见真正符合该党员的实际,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工作汇报会。对存在某些问题的党员,要帮助其在思想上认真剖析,做到既能解决重点问题,又能警醒全体党员。
3.做好会后工作。组织生活会后,支部要在7个工作日内向住建厅行业党委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四)谈心谈话制度
支部书记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每半年开展谈心谈话一次,时间安排在年中和年末。谈心活动可采取个别谈、集体谈等多种形式进行。支部书记即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的邀约谈心,提倡党员之间互相谈。支部书记要针对不同谈心谈话对象,选好话题,改进谈心谈话方式方法,真正达到交流思想、疏导不良情绪、加深了解和理解、消除误解的目的,增进党内团结。党员之间要以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心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对党员遇到的实际困难,党组织要真情关怀,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党支部要将党内谈心谈话工作列入年度计划,抓好跟踪落实。
(五)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协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个月开展1次,党日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由党支部根据住建厅行业党委的相关规定和协会工作实际确定,活动内容主要围绕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工作研究、革命传统教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邀请协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开展主题党日时,支部专员要做好筹划,做到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可拍摄照片或视频作为资料;主题党日结束后,要及时将活动记录台帐整理归档。
(六)党费收缴、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党组织规定,功能型党支部的党员参加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的支部组织的活动,党费在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缴纳。协会党支部要督促支部党员按时、积极缴纳党费。
党建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按照省住建厅行业党委的要求,从制定计划、开支范围和标准、活动组织、报销结算和监督检查都严格执行《关于严格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七)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落实“五必访”、“五必谈”制度,在党员患重病住院、遭受灾害、生活遇到特殊困难、工作不顺心的时候,支部须派人进行走访慰问;在党员遇到困难挫折、岗位变动、工作失误、矛盾纠纷、群众有不良反映等情形时,支部书记须与党员谈话谈心。每年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协会党支部要集中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
(八)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根据《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社会组织行业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党支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湘建〔2017〕168号)文件要求,凡涉及协会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等,协会党支部要坚持在支部大会会前充分酝酿决策,支部大会中集体讨论,支部大会后贯彻落实决策的程序。协会党支部对协会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负总责。
党支部大会讨论协会“三重一大”事项时,与会党员都应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进行表决,应获得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对一时未能统一认识的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待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协会党支部大会讨论协会重大事项时要有专人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在讨论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