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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培训”有穷时 法网恢恢疏不漏

2011/3/28 湖南人事编制网 点击:6986

 
本以为组织严密、分工精细的“考生培训”有利可图,谁知却换来铁窗含泪、锒铛入狱的苦果。2011年3月4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在2010年全国监理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进行非法培训、组织考生进行高科技团伙作弊的张某、赵某、蒙某、袁某、黄某、郑某、廖某等7人以“非法获取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管制一年至有期徒刑9个月不等。
 
2010年4月28日,长沙市强盛教育培训中心负责人袁某、罗某与赵某签订合同,由赵某帮助该培训中心4名考生使用无线电设备在2010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中作弊,并收取设备费8000元,还约定考生每合格一门应缴纳1500元的作弊服务费,事前,赵某与张某从蒙某处购置考试作弊器材(包括无线信号接收盒、无线耳机、线圈、针孔摄像机、橡皮擦等物品)。在考试过程中,被告人赵某与张某合作,共同为作弊考生提供考试作弊服务,赵某负责派人到考场上利用无线针孔摄像机采取偷拍的方式窃取涉密的考试试题,张某接到试题后,再通过QQ网上传输工具将试题传输给聘请的“枪手”做题,“枪手”做出的答案传输给张某后,张某再伙同赵某、廖某、郑某等人使用无线对讲机电台和数字终端发射器,向在考场内作弊考生的无线耳机和橡皮式无线文字显示器输送考试答案;2010年5月8日,赵某与张某合作,共同为2010年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部分考生提供作弊服务。赵某与长沙强盛教育培训中心负责人袁某、罗某签订合同,由赵某向该培训中心的48名考生提供考试作弊服务,并收取该培训中心设备费48000元,约定考生每考试合格一门还应缴纳1000元的作弊服务费。考前,湖南省人事考试院通过舆情监控收集到相关信息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行动,张某、赵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于2010年6月26日凌晨(考试开考前)被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分别从4个窝点抓获。
 
一审法院据上认为,上述被告以窃取、刺探、收买的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严重扰乱了人事考试的考场秩序,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所造成影响极坏,已经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此案例的判决,改写了过去对组织团伙作弊人员只做违纪处理不受刑罚的局面,树立了标杆性案例,对从源头遏制团伙作弊,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净化考试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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