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发布《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的通知
2011/10/24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点击:7440
湘建价[2009] 179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计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长沙、株洲、湘潭三地实际情况,我厅组织编制了《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轨道交通估价表》),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轨道交通估价表》适用于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行政区域内对轨道交通工程进行工程发承包计价。
二、《轨道交通估价表》是编制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和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轨道交通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执行《轨道交通估价表》计价的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轨道交通估价表》与《计价办法》配套使用。其中有关费用标准及计费程序等详见附件。
五、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对《轨道交通估价表》适时动态管理,并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工程计价的各项依据,并负责解释与管理工作。
六、《轨道交通估价表》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二OO九年六月一日
附 件:
《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及有关费用标准
表一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金 额(元) |
1
2
2.1
2.2
2.3
3
4
5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合计(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合计
施工措施费合计
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合计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其他项目清单费合计
工伤保险费
单位工程总造价 |
|
说明:1. 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表中第1项和2.1项规定的取费基数乘相应的
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费率和规费、税金计算。
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表中第1项的1.6‰计算。
3. 工伤保险费按表中第1项和2.1项人工工资总额的0.9﹪再乘税金计算。
4. 规费按税前造价6.54﹪(其中:养老保险费为3.5﹪)。
5. 税金按规定计算。
表二 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
项 目 名 称 |
计费基础 |
费 率(%) | |
轨 道
交通 |
路基、围护和地下结构、
桥涵、隧道、轨道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15.19 |
通信、信号、智能与控制、
供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人工费 |
21.26 | |
机械土石方 |
人工费+机械费 |
5.46 | |
打桩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6.54 |
表三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企业计费费率参考表
项 目 名 称 |
计 费 基 础 |
费 率(%) | ||
企业管理费 |
利 润 | |||
轨道
交通 |
路基、围护和地下结构、
桥涵、隧道、轨道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31.00 |
21.00 |
通信、信号、智能与控制、
供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人工费 |
35.20 |
34.00 | |
机械土石方 |
人工费+机械费 |
7.50 |
5.00 | |
打桩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14.40 |
12.00 |